重庆涉不雅视频官员韩树明获刑14年 受贿443万元

2013年12月13日13:24  中国新闻网

  中新网重庆12月13日电 (记者 刘贤)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记者证实,继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之后,重庆市另一名涉不雅视频官员、长寿区原区长韩树明13日在该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。

  经审理查明,2001年下半年至2013年,被告人韩树明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江北区委副书记、合川区区长、长寿区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江某承接土地整治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,先后21次收受江某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52万余元。

  另查明,2004年初至2011年间,李某某通过被告人冯炳辉向韩树明请托在承揽工程上提供帮助,并承诺好处费,韩树明表示同意,遂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,为李某某承接工程提供帮助,并先后9次与冯炳辉共同收受李某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90万余元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韩树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其职务便利,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冯炳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3万余元,为他人谋取利益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被告人冯炳辉伙同韩树明共同利用韩树明的职权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万余元,其行为也已构成受贿罪,应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  法院认为,在共同受贿犯罪中,韩树明利用其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,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依法应对其参与或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。鉴于其案发后,能够如实供述罪行,且退出绝大部分赃款等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冯炳辉伙同韩树明共同利用韩树明的职权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万余元,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,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。案发后,被告人冯炳辉能如实供述罪行等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

  据此,法院一审判决,韩树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;被告人冯炳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;同时,对二人犯罪所得赃款443万余元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
(原标题:重庆涉不雅视频官员韩树明获刑14年 受贿443万余元)

(编辑:SN091)
分享到:
保存  |  打印  |  关闭
猜你喜欢

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

  • 新闻张成泽受审画面和朝中社通报新闻稿曝光
  • 体育全明星票选:詹皇票王压科比 书豪超哈登
  • 娱乐出柜跳水金童戴利与男友恩爱互喂口水
  • 财经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强奸高尔夫美女教练
  • 科技西安85后女生中750万淘宝彩票大奖
  • 博客2013十大网络流行语 吐槽除夕不放假
  • 读书优劣悬殊: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
  • 教育10岁女孩因写作文 欲与母亲断绝关系